秦皇岛征女兵的条件是什么

秦皇岛哪家医院好-秦皇岛哪家医院治癫痫

10月开始征兵报名,11月1号开始分批进行体检至中旬结束,11月中旬至11月下旬政治审查(政审),12月1日下达入伍通知书 ,12月上旬起发放服装(如果走得晚发放也推迟),12月中旬开始运兵(分批运输新兵:12月10日-12月31日),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新兵要出发。 预报名可以在街道办事处,没参加的可以直接到武装部报名,农村在村委或者找民兵连长也可以。征集的青年为高中(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 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企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职工(含工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企事 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工人、非学历教育民办大学的在校生、高等院校接受的无学籍学生及 在各类高考补习班学习的青年也应当征集。对女青年的征集只限当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征集的年龄, 男青年为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企业单位职工,21岁的也可征集,根据本人自愿 ,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3岁;女青年为年满17至19岁。大专为23岁。 征兵办负责人提到了关于对入伍青年仪容的要求——有染发、纹眉、纹身、打鼻孔等青年将不能入伍。该 负责人强调,军队是特殊机构,有严格的要求,尤其是在军容风纪上,要保持军人的严肃性。 直接成为士官的条件: 招收士官的对象,必须是经过中(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院)培训合格且获得国家统一颁发的初(中)级 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具有相应专业的男性公民。其基本条件是: (1)政治审查、身体检查符合应征公民服现役的政治和身体条件; (2)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的,必须获得国家统一颁发的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一年以上;大专以上学历的,必须获得国家统一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可以招应届毕业生,也可 以招企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3)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部队特别需要并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放宽至27周岁。比原规定缩小 了年龄段,原规定是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部队特殊专业需要或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 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中国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后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学员和从地方招收研究生学员,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选拔国防生,以及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体格检查,适用于本标准。

第二章 外科项目

第三条 男性身长162cm以上,女性身长160cm以上,合格。其中,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男性身长可以放宽至160cm,女性身长可以放宽至158cm。

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合格。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

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

第四条 颅脑畸形,颅脑手术、脑外伤及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颈强直,斜颈,Ⅲ度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重度男性乳房发育征,重度女性乳腺增生,不合格。

第五条 先天性四肢、关节及脊柱发育不良造成畸形或者功能障碍,骨、关节、软组织、滑囊伤病及其后遗症,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病症,不合格。

轻度胸廓畸形(潜艇专业除外);单纯性骨折,治愈一年后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合格。

第六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或者虽未超过规定范围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第七条 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功能的拇外翻,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八条 恶性肿瘤或者有恶变可能的良性肿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合格。

第九条 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其中,中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指挥专业不合格。

第十条 较大面积或者影响军容的白癜风、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字、图案”且直径超过2cm,其他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者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

少数民族地区民族风俗习惯的文身,着短装不明显影响军容的,合格。

第十一条 有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瘘,重度陈旧性肛裂,环状痔,直径大于0.5cm或者超过两个的混合痔,不合格。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后遗症的,合格。

第十二条 影响功能的泌尿官畸形或者发育不全,隐睾,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伤病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下列情形合格:

(一)无自觉症状的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不大于健侧睾丸,睾丸鞘膜积液连同睾丸在内不大于健侧睾丸一倍的;

(二)无压痛并且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不超过两个,每个直径不超过0.5cm的;

(三)轻度急性包皮炎、阴囊炎,包皮过长,包茎包皮与无粘连,隐睾经手术下降至阴囊的;

(四)交通性鞘膜积液,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复发,无后遗症的。

第十三条 广泛性体癣,头癣,重度腋臭、手癣、足癣、甲癣,疥疮,银屑病,红斑狼疮,硬皮病,慢性湿疹和荨麻疹,神经性皮炎及其他传染性或者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有与传染性麻风病人密切接触史的,不合格。其中,股癣、花斑癣、寻常性痤疮、冻疮,局限性神经性皮炎直径不超过3cm,轻度腋臭(潜艇及装甲专业除外)合格。

第十四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疱疹,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不合格。

第三章 内科项目

第十五条 血压收缩压90mmHg至140mmHg(12.00千帕至18.66千帕)、舒张压小于90mmHg(12.00千帕),心率每分钟50次至100次,合格。

第十六条 器质性心脏病、高血压病、血管疾病,非生理性心脏收缩期杂音、心律失常及其他心血管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十七条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结核,肺大泡、自发性气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十八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内脏下垂,腹部包块,贫血,营养状况不良的,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超过1.5cm,剑突下不超过3cm,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扣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的;

(二)因既往患疟、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肋缘下不超过1cm的。

第十九条 风湿、类风湿性疾病,泌尿、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各期糖尿病,不合格。

第二十条 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病毒性肝炎等各类传染病,不合格。其中,丝虫病、细菌性痢疾治愈半年以上和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治愈两年以上无后遗症,以及急毒性肝炎(乙、丙型肝炎除外)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的,合格。

第二十一条 癫痫或者其他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神经症、人格障碍、智力低下、梦游、遗尿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 影响语言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 严重食物、药物和其他物质过敏及严重过敏体质的,不合格。

第四章 耳鼻喉科项目

第二十四条 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5m,不合格。

一侧耳语达到5m、另侧不低于3m,除潜艇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合格。

第二十五条 明显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重度外耳道湿疹,重度耳霉菌病(波及鼓膜或经常有耳鸣、重听等自觉症状),不合格。

轻度耳霉菌病,除水面舰艇、潜艇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合格。

第二十六条 鼓膜穿孔、严重内陷,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等耳病,不合格。

鼓膜轻度内陷,鼓膜瘢痕或者钙化斑不超过鼓膜的三分之一,耳气压功能及鼓膜活动良好,潜艇专业合格。

第二十七条 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晕机,不合格。

第二十八条 鼻畸形,慢性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鼻息肉,中鼻甲息肉样变及其他难以治愈的慢性鼻病,不合格。

不影响鼻窦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脓性分泌无自觉症状,轻度萎缩性或者肥厚性鼻炎,反复发作的变态反应性鼻炎,肥厚性鼻炎,严重的鼻中隔偏曲和反复鼻衄,除潜艇、空降专业外合格。

第二十九条 嗅觉丧失的,不合格。

嗅觉迟钝,除防化、医疗、油料专业外,其他专业合格。

第三十条 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影响吞咽、发音功能的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不合格。

第五章 眼科项目

第三十一条 每一只眼裸眼视力低于4.5(0.3),矫正视力不足4.9(0.8),屈光度在±6.00DS等效球镜以上,不合格。

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4.6(0.4)以上,矫正视力在4.9(0.8)以上,屈光度在±6.00DS等效球镜以下,指挥、水面舰艇、潜艇、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合格。其中,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除潜艇、空降专业外合格。

第三十二条 红绿色弱、色盲,不合格。

第三十三条 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第三十四条 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运动障碍,显性斜视,不合格。

内隐斜超过10Δ,外隐斜超过5Δ,上隐斜超过2Δ,除指挥、水面舰艇、潜艇、空降、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外合格。

第三十五条 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不合格。

不影响视功能的角膜云翳,角膜缘外非进行性翼状胬肉,除指挥专业外合格。

第三十六条 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青光眼及可疑青光眼,不合格。

下列情形合格:

(一)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小混浊点,不影响视功能的;

(二)短小的玻璃体动脉残遗,少数丝、点状玻璃体混浊,无症状的;

(三)视网膜、脉络膜陈旧灶,黄斑区以外小于1PD直径的。

第六章 口腔科项目

第三十七条 三度龋齿、缺齿并列在一起的两个以上或者不在一起的三个以上,重度牙周炎,颞颌关节病,唇、腭裂及其术后瘢痕,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全口义齿及复杂的可摘义齿,不合格。

龋齿、缺齿经治疗、修复后功能良好,合格。

第三十八条 中度以上氟斑牙、釉质发育不全,切牙、尖牙、双尖牙明显缺损或者缺失,覆盖超过5mm,开牙合 超过3cm,上下颌咬合到对侧牙龈的深覆牙合 ,影响咬合的牙列不齐、反牙合 ,中度牙周炎,潜艇专业不合格。

下列情形潜艇专业合格:

(一)切牙缺失一个,经固定义齿修复功能良好,或牙列无间隙,替代牙功能良好的;

(二)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牙列不齐或者重叠的;

(三)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轻度反牙合 的;

(四)错牙合 畸形经正畸治疗后功能良好的。

第三十九条 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肿,口腔肿瘤,不合格。

第七章 妇科项目

第四十条 内外发育异常,不合格。

第四十一条 各期妊娠,不合格。

第四十二条 急、慢性盆腔炎,功能性子宫出血,官结核,盆腔肿物,不合格。

第八章 心理检测项目

第四十三条 一般能力倾向测验的检测结果同时符合不列两项的,不合格:

(一)文字运用得分小于4分;

(二)二维旋转得分小于3分;

(三)加减法得分小于7分;

(四)符数转换得分小于55分。

第四十四条 按照《中国MBTI-G价格类型量表》实施检测,检测判定为ENFP、INTJ、ISTP人格类型,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结构性访谈:

(一)I得分大于30分;

(二)N得分大于30分;

(三)F得分大于28分;

(四)P得分大于28分。

结构性访谈依据《军队院校招收学员心理访谈评价量表》进行评价,结果大于7分者,不合格。

第九章 辅助检查项目

第四十五条 腹部B超检查项目包括肝、胆、胰、脾、双肾、子宫、双侧附件、腹腔。脏器畸形、发育不全,单肾,肝、胆、胰、肾脏、子宫及双附件疾病,腹腔包块、占位病变,腹水,妊娠,不合格。

符合下列情形和检查结果无异常的合格:

(一)肝囊肿(非炎症性、非寄生虫性、非肿瘤性)数目不超过3个且最大直径不大于1.0cm的;

(二)单发诊断明确的肝血管瘤(位于肝实质内),最大直径不大于1.0cm的;

(三)单发肾囊肿最大直径不大于1.0cm的;

(四)单侧单纯性卵巢囊肿最大直径不大于3.0cm的。

第四十六条 X线胸片检查,发现胸廓畸形,心、肺、纵膈等器质变的,不合格。

符合下列情形和检查结果无异常的合格:

(一)孤立钙化点双侧肺野不超过3个、直径不超过0.5cm,且密度高、边缘清楚、周围无浸润的;

(二)肺纹理轻度增强,排除呼吸道疾病的;

(三)一侧肋膈角轻钝,排除心、肺、胸腔疾病的。

第四十七条 心电图检查正常或者大致正常心电图,合格。

第四十八条 血常规检查符合下列标准的合格:

(一)白细胞总数4.0~10.0х109/L(4000~10000/m3);

(二)白细胞分类,中性粒细胞50%~70%、淋巴细胞20%~40%;

(三)红细胞数,男性4.0~5.5х1012/L(400~550万/mm3)、女性3.5~5.0х1012/L(350~550万/mm3);

(四)血小板计数,100~300х1012/L(10~30万/mm3);

(五)血红蛋白,男性120g/L~180g/L(12~18g/dl)、女性110g/L~150g/L(11~15g/dl)。

第四十九条 尿液检查符合下列标准的合格:

(一)外观透明,淡**;

(二)pH值为4.5~8.0;

(三)尿比重为 1.003~1.035;

(四)尿蛋白阴性至微量;

(五)尿酮体阴性;

(六)尿糖阴性;

(七)胆红素阴性;

(八)尿胆元阴性至弱阳性;

(九)镜检(离心沉淀标本,下同)红细胞男性0~偶见/高倍镜、女性0~3/高倍镜,镜检白细胞男性0~3/高倍镜、女性0~5/高倍镜,镜检管型无或者偶见透明管型、无其他管型;

(十)尿妊娠试验阴性。

第五十条 粪常规检查符合下列标准的合格:

(一)外观正常;

(二)镜检红细胞0~2/高倍镜、白细胞0~2/高倍镜;

(三)钩虫、鞭虫、涤虫、血吸虫、肝吸虫、姜片虫卵及肠道原虫等检查阴性。

第五十一条 血清丙氨酸基转移酶采取连续监测法(酶动力学法)检查,40单位以下合格。

第五十二条 血清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采取酶联免疫法检测,阴性合格。

第五十三条 血清艾滋病毒抗体采取酶联免疫法检测,阴性合格。

第五十四条 血清梅毒螺旋体抗体采取酶联免疫法检测,阴性合格。

第五十五条 尿液毒品(试剂)采取胶体金法检测,阴性合格

我家小孩2周5个月,20天内发生3次双眼上翻,,四肢抽搐不确定

有癫痫的可能,该病并不是都可以检查到典型的癫痫波,影像无异常是值得高兴的,如果CT或核磁异常的癫痫往往治疗有一定的难度。也可以反复的查脑电图如视频脑电图或24小时脑电图。如果排除其他原因导致的抽搐可以应用抗癫痫药物至少2年以上。

(秦皇岛市第一医院王桂兰大夫郑重提醒:因不能面诊患者,无法全面了解病情,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诊疗请一定到医院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我的孩子都七岁了,一直尿床。怎么办

一般说来,宝宝在1岁或1岁半时,就能在夜间控制排尿了,尿床现象已大大减少。但有些孩子到了2岁甚至2岁半后,还只能在白天控制排尿,晚上仍常常尿床,这依然是一种正常现象。大多数孩子3岁后夜间不再遗尿。但是如果3岁以上还在尿床,次数达到一个月两次以上,就不正常了。尿床在医学上称为“夜遗症”、“夜遗尿”。尿床也是病?听起来挺新鲜的,其实一点儿都不稀奇。

孩子尿床有原因

一般情况下,孩子在3-4岁开始控制排尿,如果5-6岁以后还经常性尿床,如每周二次以上并持续达6个月,医学上就称为“遗尿症”。夜遗尿是一种常见病,在我国男孩子比女孩患此病的概率高,排除疾病引起尿床的原因,原发性夜遗尿确切病因尚不清楚,可能与下面的这些因素有关:

遗传因素

夜遗尿通常在家族中显性遗传,若父母都曾为夜遗尿患者,他们的孩子便有3/4机率尿床。若父母一方有曾为尿床患者,他们的孩子有1/2的机率患病。

疾病因素

蛲虫症(虫体对尿道口的刺激)、尿路感染、肾脏疾患、尿道口局部炎症、脊柱裂、脊髓损伤、骶部神经功能障碍、癫痫、大脑发育不全、膀胱容积过小等等,但因病引起的遗尿只占很小的比例。绝大多数孩子的尿床与精神因素、卫生习惯、环境因素等有关。

睡眠很深,不能及时醒来排尿

部分患儿没有受到排尿训练,如长期使用尿布,父母夜间不唤醒孩子,抱孩子去厕所撒尿,甚至有些父母在孩子躺在床上睡眠时帮他们排尿,造成孩子睡眠中排尿的习惯。久之,容易发生夜间尿床。

膀胱的夜间控制能力发育迟缓

夜遗尿患者随年龄的增长,症状或许有所改善,停止尿床,但停止夜遗尿可能需要几年的时间,甚至有1%的人进入青春期后还继续尿床。

环境因素

突然换新环境;气候变化如寒冷等。此外,孩子入睡前饮水过多;吃了西瓜等含水量多又有利尿作用的水果;父母在孩子夜间有便意时没有及时把尿等都会造成孩子尿床。

不能产生足够的控制尿激素ADH

另外,还有20-30%的夜遗尿孩子在睡眠中,身体不能产生足够的控制尿激素ADH,控制尿激素是一种由人体自然产生并可减少尿液量的激素。

如何驱赶“夜尿虫”

如果是疾病因素引起的,先治疗疾病。排除了疾病因素,是由于不良生活习惯造成的遗尿,可以通过耐心的教育,解释和劝慰来纠正。首先要帮助孩子了解遗尿症是暂时的功能失调,消除精神负担,配合治疗是可以治愈的。

·为避免孩子夜间熟睡后不易醒,白天应注意不要过度疲劳,中午最好安排一个小时的睡眠时间。

·晚饭菜中少放盐,少喝水,少喝汤。

·睡觉前制止孩子过度兴奋,要孩子养成睡觉之前排空小便再上床的习惯。

·父母要培养孩子自觉起床小便的习惯。入睡前提醒孩子自我默述“今晚x点起来小便”,父母还可以在孩子经常遗尿的钟点到来之前叫醒他,让他在清醒状态下小便。

·训练孩子白天憋尿也可作为一种方法,每当出现尿意时主动控制暂不排尿,开始可推迟几分钟,逐渐延长时间。

在治疗过程中,对孩子时常鼓励能加强他们的信心,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哪一天没有尿床,就给予表扬和鼓励,这样可以增加孩子参与治疗的积极性。另外。父母千万不要责怪,惩罚孩子。

遗尿症的“饮食宜忌”

①平时宜常进食具有补肾缩尿之功食物,如羊肉、狗肉、虾、雀肉、龟肉、田鸡、狗肾、猪膀胱、鸡肠、猪脊骨、塘虱鱼、茼篙菜等。健脾补肾的药粥,山药、芡实、莲子、苡米、金樱子等,亦可变换食用.且持之以恒。

②饮食不宜过咸或过甜,忌食生冷,晚餐少进汤粥、饮料及高蛋白食物。

③晚饭菜中少放盐,少喝水,少喝汤

夏天是治疗尿床的最佳时间,但还有些父母认为夏天孩子尿床轻了,可能过一段就好了,其实这是一个误区。

夏天治疗尿床的效果优于其他季节,尤其对冬季高发的尿床、尿急、尿频,夏季是治疗的最佳时机。由于气候炎热,许多泌尿系统和神经系统的冬季多发病在夏季处于间歇期,在冬季症状凸现的夏季会减轻或者暂时消失,随着季节的转换,它们还会卷土重来。这时万万不能认为情况好转而放松治疗,应该抓住时机,在高发季节之前做好治疗预防。中医传统理论表明:“攻其弱而治之,轻者可去其根,重者则获功倍”。

夏天是人生理机能最为活跃的季节,此时人的精力充沛,免疫力提高,抵御疾病的能力增强。由于皮肤水分蒸发量大,每天睡眠时间相对较短,因而尿床的症状表现减轻,这并不是自愈的象征。劝告遗尿患儿的父母不要因天气的变化尿床症状的减轻就动摇了治疗的决心,应抓住最佳治疗时机,为孩子治好遗尿。

希望提供的资料对你的孩子有所帮助 祝你孩子早日康复